丁烯爆炸下限是多少-安全標準限值是多少
發布時間:2025-12-30
作者:深國安電子
分享到:
丁烯(含1 - 丁烯、順 - 2 - 丁烯、反 - 2 - 丁烯、異丁烯等異構體)爆炸下限(LEL):范圍為1.6%-2.1%VOL(空氣體積分數),屬于爆炸風險較高的可燃氣體。另外根據廠界無組織排放限值:工業場景下,丁烯作為非甲烷總烴的組成部分,需符合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16297-1996)中相關要求,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為4.0mg/m3(執行二級標準)。

丁烯安全標準限值:
1.工作場所接觸限值:目前我國暫無丁烯單獨的職業接觸限值,其檢測與管控可參考《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第 61 部分:丁烯、1,3 - 丁二烯和二聚環戊二烯》(GBZ/T 300.61—2017)中的方法要求,實際工作中需結合所在場景的可燃氣體防爆管理規范執行。
2.廠界無組織排放限值:工業場景下,丁烯作為非甲烷總烴的組成部分,需符合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16297-1996)中相關要求,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為 4.0mg/m3(執行二級標準);若屬于石油化工行業,需遵循《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31571-2015)中更嚴格的限值要求。

注:需注意區分 “丁烯” 與 “1,3 - 丁二烯”(后者爆炸下限為 1.1% VOL,有單獨的職業接觸限值),避免混淆使用標準。如需了解更多丁烯檢測儀產品資料,可在線咨詢深國安客服人員。

上一篇:巡檢機器人丁烷檢測儀項目案例
下一篇:丁烯檢測儀常見采樣方式有哪些-如何選型
返回列表